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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本公司在向您蒐集個人資料之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當您於網頁上勾選「我已詳細閱讀並且同意以下條款」,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一、蒐集目的及類別
為提供您所索取之相關資訊或報告,並基於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之目的,本公司將蒐集您的姓名、任職公司名稱、職稱、電子郵件地址及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您的個人資料將於前述蒐集目的必要合理範圍內,由本公司及受本公司委託處理個人資料之服務提供者,以電子郵件、電話、電子文件、自動化或非自動化等方式蒐集、處理及利用,利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及本公司因前述目的使用之資訊或雲端服務所在之地區,至前述蒐集目的消失時為止。
三、當事人權利行使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可向本公司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您可透過privacy@cacafly.com向我們提出前述需求,我們將依您的需求執行。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上述個人資料;如您未提供或未完整提供上述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向您提供相關資訊、報告或其他相關服務。
個人資料同意提供:
本人確已閱讀並瞭解上述告知事項,並勾選「我同意」授權 貴公司於所列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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